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縣肥西中學2011級宏志班的學生們在課堂上做筆記,迎戰2014年高考。(資料圖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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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將於2017年起全面推進的《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》4日公佈,對高考的內容、形式、錄取、管理等環節進行了全新設計和部署,其中不分文理科、取消藝體特長生加分等10項變化備受關註。
  新華社記者 吳晶 施雨岑 胡浩
  1、不分文理科,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
  2、高考計分3+3,自選科目看特長
  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,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、數學、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。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、數學、外語科目不變、分值不變。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,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,在思想政治、歷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。
  3、學業水平要測試,綜合素質入檔案
  學業水平考試主要檢驗學生學習程度,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。考試範圍覆蓋國家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,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國家課程標準和考試要求組織實施。建立規範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,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,註重社會責任感、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,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、學業水平、身心健康、興趣特長、社會實踐等內容。
  4、取消藝體特長加分,省級加分不通行
  大幅減少、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,2015年起取消體育、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。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並報教育部備案,原則上只適用於本省(區、市)所屬高校在本省(區、市)招生。
  5、回歸全國統一捲,異地高考更有戲
  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的省份。改進評分方式,加強評捲管理,完善成績報告。加強國家教育考試機構、國家題庫和外語能力測評體系建設。
  6、自主招生後進行,聯考培訓要取消
  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。申請學生要參加全國統一高考,達到相應要求,接受報考高校的考核。試點高校要合理確定考核內容,不得採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。
  7、高職院校搞“特招”,職業技能是必考
  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,實行“文化素質+職業技能”評價方式。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,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。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,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,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,參考綜合素質評價。學生也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。2015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占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左右,2017年成為主渠道。
  8、錄取不再按批次,雙向選擇機會多
  推行高考成績公佈後填報志願方式。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。改進投檔錄取模式,推進並完善平行志願投檔方式,增加高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。2015年起在有條件的省份開展錄取批次改革試點。
  9、校長簽發通知書,錄取結果可申訴
  高校可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、錄取現場等方式,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。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制,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。建立招生問責制,2015年起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,對錄取結果負責。
  10、綠色通道再拓寬,寒門學子不用愁
  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,在東部地區高校安排專門招生名額面向中西部地區招生。部屬高校要公開招生名額分配原則和辦法,合理確定分省招生計劃,嚴格控制屬地招生比例。2017年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從2013年的6個百分點縮小至4個百分點以內。繼續實施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,由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。部屬高校、省屬重點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額招收邊遠、貧困、民族地區優秀農村學生。2017年貧困地區農村學生進入重點高校人數明顯增加,形成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。
  (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)  (原標題:聚焦高考改革“十變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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